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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春和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转让项目 | ||
产品编号 | BP00000000542 | 资产种类 | 不良资产 |
挂牌价格(万元) | 26100 | 交易类别 | 债权 | ||||||||||||||||||||||||||||||
挂牌起始时间 | 2018-11-20 10:50:00 | 挂牌结束时间 | 2018-12-19 10:50:00 | ||||||||||||||||||||||||||||||
债务人 | 资产所在地 | 上海、宁波 | |||||||||||||||||||||||||||||||
所属行业 | 综合 | 是否涉及刑事案件 | |||||||||||||||||||||||||||||||
债务人诉讼状态 | 债务人经营状态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机构 | 评估机构名称 | ||||||||||||||||||||||||||||||||
评估值(万元) | 债权本金(万元) | 57080.15 | |||||||||||||||||||||||||||||||
其中保证本金(万元) | 其中质押本金(万元) | ||||||||||||||||||||||||||||||||
其中抵押本金(万元) | 担保形式 | ||||||||||||||||||||||||||||||||
债权利息(万元) | 标的金额(万元) | 69243.89 | |||||||||||||||||||||||||||||||
保证人描述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出价须为有效报价),协议转让开始时间为本项目挂牌结束时间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本项目挂牌结束时间后一个工作日上午9:00:00(如有特殊情况,以转让方提交的竞价材料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受让申请书》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完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债权。 4. 挂牌期间内,资产包内如有成功清收的,可能影响资产包债权本金及挂牌价,最终成交价以债权转让合同为准。 5.本次挂牌仅按标的之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一经参加,即表示认可标的的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存在的任何瑕疵。未经咨询参与的,责任自负。 6.本次挂牌标的性质为债权,债权所对应的抵押物若存在瑕疵以及法律纠纷等问题,委托人与浙金中心不予担保,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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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公告 | 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受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转让,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交易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仟陆佰壹拾万元整。 转让方或其委托联系人: 毛仲奇 联系电话:0574-87245085 转让方或其委托联系地址:宁波海曙区中山西路2018号 邮编:315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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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描述或者说明 | 春和集团的保证人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根据破产重整方案确定预计可回收约635.58万元,且在转让基准日前已回收第一笔分配款329.6659万元;保证人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已于转让基准日前受偿完毕,本次转让不包括以上已受偿债权金额。 | ||||||||||||||||||||||||||||||||
抵押物名称 | 抵押物价值(万元) | ||||||||||||||||||||||||||||||||
抵押物描述 | 工业厂房、商铺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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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物名称 | 质押物价值(万元) | ||||||||||||||||||||||||||||||||
质押物描述 | |||||||||||||||||||||||||||||||||
报刊名称 | 浙江日报 | 报刊日期版面 | 2018年1月22日第13版 | ||||||||||||||||||||||||||||||
网站名称 | 网址与链接 |
出让方企业(单位)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陶飚 | 联系电话 | |
所在地区 |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18号 |
付款方式(是否分期付款) | 否 | 是否延牌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610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线下 | ||
保证金缴纳开户行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 | 保证金缴纳开户账号 | 1202027719900233165 | ||
保证金后续处置方式 | 转为首期交易款 | 保证金缴纳开户户名 | 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有保留价 |
联系人 | 於女士 | 联系电话 | 0571-85885805 |